利益链网,这一群专业观众与《我是歌手》的那些受聘的专业观众的差别可能只在于金钱的流向不同,前者可能还得自己掏钱买画、展览、卖画,而后者只是卖表情和演技罢了。策展人通过在一群与他利益相关的群体中进行着自己的生意,然而大饼就那么点,无非是怎么分罢了。当然策展人也是不容易的,毕竟被夹在中间的行当没几个是简单的。
奢侈的艺术与不自知的众筹
也许读者会理想化地以为策展人的这种存在意义是可耻的,认为艺术应该是开放的、包容的、大众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艺术从来都是奢侈的,每一个享受艺术的人都需要为艺术家、策展人、艺术机构买单,无论是作品、展览还是学术成果,因为它们背后都需要实在的人来支撑,这些人都得活着并且不能苟延残喘的活着。如果每一个艺术家都如梵高一般的生活,那自然也就没了梵高,更没有憧憬艺术家这一存在的价值了。不难看出,策展人即便是机构策展人自然也是没有义务对公众负责的。
因而艺术本身就是一种奢侈的消费,所以大众与精英的区别起初不会是因为大家都一样穷,而在精神上产生了差异而出现分化的,必然是不同的环境和不同的体验产生了不同的需求以及不同的责任。
然而,现实是策展人仅仅为一种职业,经营在艺术家和社会之间的职业,他们没有义务要把大众和艺术的距离拉近,拉近的原因无非是希望更多的资本来消费艺术罢了。并且大众并非没有走近艺术的渠道,甚至这种渠道是十分优质的渠道,公众完全不明白,他们自始至终都已经为自己的艺术权利买了单,所谓的艺术权利自然不是某些用来赚钱的手段,而是获取艺术、认知艺术并且欣赏艺术的权利,这些权利其实是和受教育的权利同样的存在,只不过教育在功利性如此之强的当下显得更为重要,也就更为被公众关心罢了。因为在人类社会的常识中,艺术总是应该不那么功利的,尽管它也许并非如此。因为公众没有意识到他们组成的这个国家,为国家所付出的劳动和上缴的税收,早已被统筹进了一个个的项目和基金,这些钱就如同在国家的大碗里分出了饼,一个个的分到了下边儿。接着一个个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就这样建起来了,其实这就是强制性的众筹,人多力量大集中来的钱给了公众走近艺术的机会,没有这种意识的大众却占了大多数。当大众意识到博物馆和公立美术馆里的藏品和展览,他们已经买过单了之后,不知他们是仍然无所谓,还是有大多数会行使自己已经花费金钱购买过的这一艺术权利。
也许有人会说,许多策展人也做了不少开放的、公共性质的展览,然而这种展览的前提是公众其实也在一定程度上为这些行为买过单了。背后的机制促生了这一切,无论是如上海双年展、成都双年展以及广州三年展等这种基于城市的大型艺术展览,还是民营美术馆以及艺术机构的公共性展览,都通过这种公共性的活动在众筹的资金获得了自己的那部分。
背弃公众的策展人的存在是仅着眼于表面认识的结论,策展人通过其中间的身份,保证必然生活在这一生物链中的艺术家能够从必要而来到这一生物链的资本家手中获得生存的必须,策展人在这一生物链中的存在是重要的,至少在当下艺术生态的环境看来,这一个从两头讹取利益的存在是必要的。
如果大众不更充分地意识到对于艺术追求的重要性,而寄希望于在艺术生态中需要生存下去的策展人这一存在,那确实是荒谬的。这种荒谬就如同当年维新派寄希望于袁世凯也所去不远了,人从来就不能是上帝,如何明确看清一个人所处的环境,及其身份所赋予他的局限性是必要的。策展人这一身份的用处就是在于他本身的作为,要超越这种作为那只能做玄学般的人格要求,而非心理学中人类需求来做要求,不过人的高尚或许正在于能够打破局限吧,也许有一天策展人会转过身来也说不定。(南京艺术学院美术馆供稿)